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新竹分會

『定觀點』:設定的標準為何?定點組的權責義務如下說明

【定點觀察小組】

  • 各年度註冊之解說員視分會人力、解說業務需求,應將解說員編為若干定點觀察小組,每人以註冊一定點為限。

  • 小組需設小組長一名,並可設副組長數名。小組長代表各組參與幹部相關會議,行使職權。

【分會解說工作會議】

  • 分會應定期召開解說組之工作會議,其基本應參加人員包括解說組長與各定點小組長。其餘出、列席人員由各分會視實際需求調整之。

【定點觀察小組之工作】

  1. 小組解說員之聯繫。

  2. 定點觀察之練習與學習。

  3. 新舊解說員經驗之傳承。

  4. 解說推廣活動之承辦。

  5. 定點自然觀察資料之整理。

  6. 晉級與獎勵制度之執行。

  7. 分擔分會之其他自然教育工作。

  • 定點觀察小組亦得因分會人力狀況與實務需求,以組為單位承接其他自然教育事務,唯仍應以小組持續進行定點自然觀察。

【小組長】

  • 定點觀察小組小組長之產生辦法由各分會自訂。

小組長之職責為:

  1. 掌握小組之人力及記錄成員之出勤狀況。

  2. 參與分會解說組之工作會議。

  3. 協調全組完成交辦事務。

  4. 輔導解說員之繼續學習。

  5. 組內解說員資格晉級與功績獎勵之提報。

  6. 優先參與解說員研討會。